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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三雅各布-巴尔曼,对大哥想打劫sos便利店的做法很不满。笔%趣%阁www..
既然干了,那就该干票大的才对,在他看来,应该去打劫金店和银行,这些才是最有钱的地方。
捞到一笔之后,自己赌博欠别人的高利贷,也就有办法还掉了。
省得整天被别人逼着运毒还债,提心掉胆的,怕和父亲一样被抓。
他们的父亲是位帮派成员,在那样的家庭环境下长大,孩子心理能健康就怪了。
老大弗雷德里克-巴尔曼,自然不会告诉他们,自己是为了报复sos集团抢走了本该属于他的生意,才决定抢劫。
找理由吓两位弟弟说,高风险才有高回报,抢银行和金店可不是一般的重罪,比抢劫一家便利店要严重得多。
而且根据打探到的消息,这家靠近学校的便利店,每天会有六七千美元的营业额,那些钱每三天才送银行,也就是说,店里最多会有将近两万美元的现金,这才吸引了雅各布和贾斯汀入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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