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便。
她选择带走女儿的头颅,凭借熟悉地势,甩开生产队人,终于逃离那个吃人的地方,开始四处流浪 。
恰好遇到三年粮食关,这一点都不引人注意,周翠花甚至跟着一些道长神婆学习如何隐藏“女童”
的方法。
从七十年代,周翠花睡觉的时候都在搂着“女儿”哄。
直到她年纪渐长,想要会渝城老家看看,在列车上被那对情侣碰到,女童头颅终于滚到其他人面前 。
现实比小说还凄惨。
都说杀人有煞气。
除去那一双眼睛,周翠花浑身上下都是怯弱的普通老太太,悲剧命运源于旧时代的严重重男轻女思想。
穷乡恶民, 莫过于此。
*
“可怜!”
中年女列车员长叹一句。
周翠花犯下故意杀人罪。
根据种花国刑法,杀人案未被发现或者没报案,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,追诉期是二十年。凡是已经报案,公安机关立案的,不受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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