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遐这一篇《告群僚书》,文法精简,条理清晰,可见也是经过了长时间的酝酿,许多规令揣摩日久。其核心观点,主要就在于四个字:清、慎、勤、简。
所谓的清,核心自然是清廉,其中就包括令上下官员们深感痛恶的财产申报。在这方面,山遐较之沈哲子还要激进得多,不独对各个品秩官员的财产有着极为明确的要求,而且还建议针对两百石以上官员各设监吏监察,循吏每季巡察,官员百钱以上收支据册报备,直系三代血亲每年报备。
单单看到这一点,沈哲子便不得不感慨真不能小看人的智商,这样一份规定不独能够监视不动产的消涨,连资金流都不放过,甚至还包括对裙带关系的打压,已经是相当系统的反腐规令。
可问题是,怎么执行?按照山遐的这些政令,未来所需要的监察人员将是官员的数倍之多,就算有这么多人力可用,这些人难道不用吃喝俸禄?就算因此节省出来的财政开支,能不能够达到收支平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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