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暴走族们也没想到这个看起来衣冠楚楚的男生居然这么生勐,明明长了一张人畜无害的脸,眼神和语气却如同狮子一样凶狠,甚至连一句威胁的话都不放出,一声招呼都不打就忽然开枪……只有疯子才会这么做!
但他们也都是疯子,他们之中大多数人都是从国中开始就肄业辍学,和野田寿那种街面上的混混不同,他们暴走族的任何业务都是违法的,他们追求着生命的极限与刺激,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……路明非的凶狠仅仅只是震慑了这些暴走族短短一瞬,与其说让他们害怕,倒不如说枪声和鲜血彻底激起了这些年轻人骨子里的暴力与血性。
不过即便是这样,这些暴走族们也竭力克制住了暴力的本能,没有立即拔枪朝两人射击,因为那个女孩的条件是“只允许活捉”,如果不小心伤到了这个女孩的性命,他们不仅拿不到那五十亿日元的悬红,甚至还可能被勐鬼众降下责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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