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!--go-->
法庭之上,检察官与辩护律师彼此相对,犹如战国天守阁下的武士,在千军万马面前展开殊死的搏斗。
“裁判长。所谓翻供,应当是对犯罪事实的否认。”北原开口道,“我的被告人自始至终承认自己的行为属于犯罪,不存在检察官所指控的否认犯罪事实。被告人森本仍然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坦白情形。”
“诡辩!”岩永发出冷笑声,上前走出一步,“所谓的犯罪事实,既包括对是否构成犯罪具有决定性作用的事实,也包括对量刑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。前者决定是否入罪,后者决定被告人会被判多重的刑罚。”
“举例而言——”岩永说道,“拿诈骗罪来说。加重量刑情节之一就是发送短信对不特定人进行诈骗。即使被告承认其犯了诈骗罪,但拒不承认其通过短信对不特定人实施了诈骗,那么即使在这种情况下,被告人也是属于翻供。”
Loading...
未加载完,尝试【刷新】or【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关闭广告屏蔽】。
尝试更换【Firefox浏览器】or【Chrome谷歌浏览器】打开多多收藏!
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,可以切换电信、联通、Wifi。
收藏网址:www.mybaowen.com
(>人<;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