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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话说得好:挡人财路,如杀人父母。
眼睁睁看着即将到手的一套半房子没了,费尽心机搞到手的存折也报了挂失。阮王春觉得天旋地转,好几百万的巨款瞬间不见了踪影。
卓苗苗那个该死的婆娘,竟敢趾高气扬跟老子叫嚣,说什么明天就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,谁不去谁是猪。
这不是自己想象中的正常剧本。
离婚……如果真的离了,我就什么都没有了。
卓家那三个糊涂蛋对法律一无所知,可阮王春不同。他在街道办事处挂职,每年都有普法宣传任务,无论内容还是形式,他再清楚不过。
就算骗局被卓家的人察觉,阮王春仍然可以死赖着不离婚。
此一时彼一时,没好处没利益,鬼才愿意离婚。
再说了,就算卓苗苗肥胖如猪,丑陋似鬼,可她名下那几套房子是实打实的。反观自己这边,爹娘老了,不愿意呆在乡下,就喜欢住在城里。一旦离婚,就得给他们解决住处问题。除了租房子,阮王春没有第二种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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