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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日刘招孙与万历、方从哲经过友好协商,所达成的意见基本如下:
一、皇帝须付十三万两内帑银;
二、兵部要给一万斤火药、一千把步弓,一千把长枪、镋钯;
三、户部须调拨五千石粮食,五百头耕牛;
有了康应乾总送的银子,六部办事人员都很积极,只用两天便凑齐了物资。
当然,除了那十三万内帑是足数的,其他物资都被打了折扣。
五折而已。
火药三千斤,步弓五百把,长枪镋钯五百把,粮食三千石,耕牛没有。
换句话说,刘招孙送礼花费的一万八千两银子,就换了这些东西。
康应乾粗略算了一笔账,最后得出结论,他们这次亏大了,不由勃然大怒。
“也算结交了些熟人,”
刘招孙安慰康大人。
兵部尚书黄克缵就成了刘招孙的熟人,历史上,此人脚踩东林党、阉党两条船竟没翻船,也是条好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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