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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开九号仓库,我有了些领悟,据我的研究表明,男人即便是条狗,也得给他吃骨头,吃得久了他就会认你是主人,然后一直跟在你身后摇尾巴,可是男人毕竟不是狗,至少不会四脚着地走路。
究竟有没办法是让一个男人跟着你一辈子呢?
答案是有,那就是欠他钱不还!
不过这个办法有点瑕疵,如果那个男人条件不是很好的话,你欠他钱他可能会一直追着你要,但如果真到了见一面都想吐的程度,他或许也就不管了。假使遇上视钱财为身外物,就算利滚利他也不在乎,除非他是真的心里有你,借口想亲近你。
于是在没有钱财瓜葛的条件下,我的爱情明显处在劣势,欣慰的是刁晨真的是时时刻刻追着我的,只不过他不是在我身边,而是在我的心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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